政事 第三 陈寔杀诈称母病者 【原文】 陈仲弓[1]为太丘长,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。事觉,收之,令吏杀焉[2]。主簿请付狱,考众奸[3]。仲弓曰:"欺君不忠,病母不孝。不忠不孝,其罪莫大。考求众奸,岂复过此?" 【注释】 [1]陈仲弓:即陈寔,字仲弓。 [2]焉:代词,相当于"之"。 [3]考众奸:拷问其他罪行。 【译文】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,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。事情被发现,陈仲弓就逮捕了他,并命令狱吏将其处死。主簿请求交给狱吏,拷问其他罪行。陈仲弓说:"欺骗君主就是不忠,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。不忠不孝,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。拷问其他罪行,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?" 【评析】 谎称母亲有病请假,其实在今天的工作、学习生活中可能只是少数人惯用的。听上去,或许觉得并没有太大的问题,毕竟只是一个谎言,对母亲不会有实质的伤害。但是在当时却使陈寔下达了杀掉他的命令,可见对陈寔来说,这个问题有多严重。可见陈寔这人当官确实是办事严谨,理政有方。 骨肉相残甚于盗杀财主 【原文】 陈仲弓为太丘长,有劫贼杀财主[1],主者[2]捕之。未至发所[3],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[4]者,回车往治之。主簿曰:"贼大,宜先按讨。"仲弓曰:"盗杀财主,何如骨肉相残?" 【注释】 [1]财主:财物的主人。 [2]主者:主管治安的官。 [3]发所:案发地点。 [4]在草不起子:遗弃婴儿。 【译文】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时,有强盗劫财害命,主管官吏捕获了强盗。陈仲弓还没到出事地点,半路上听说有家老百姓遗弃了生下的孩子,不肯养育,便掉头去处理这件事。主簿说:"杀人事大,应该先查办。"仲弓说:"强盗杀物主,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重大?" 【评析】 生了孩子后遗弃、盗贼劫财杀人,这两件事情同时发生了,陈寔想都没有想就掉过头去查前一个事件,很明显,在陈寔的心里人情、伦理、道德更重要,这也就证明陈寔作为父母官确实心里装的是百姓。 周公孔子异世而出 【原文】 陈元方[1]年十一时,候袁公[2]。袁公问曰:"贤家君[3]在太丘,远近称之,何所履行[4]?"元方曰:"老父在太丘,强者绥[5]之以德,弱者抚之以仁,恣其所安,久而益敬。"袁公曰:"孤往者尝为邺[6]令,正行此事。不知卿家君法孤,孤法卿父?"元方曰:"周公、孔子,异世而出,周旋动静[7],万里如一。周公不师孔子,孔子亦不师周公。" 【注释】 [1]陈元方:即陈纪,字元方,陈寔的儿子。 [2]候:拜访。袁公:即袁宏。 [3]贤家君:对对方父亲的尊称。 [4]履行:实践,做。 [5]绥:安、安抚。 [6]孤:古代侯王对自己的谦称,这里是袁宏的自称。这里陈、袁的交谈,后人考证为杜撰之说。邺:县名,治所在今河北临漳西南。 [7]周旋:交往、应酬。动静:行为举止,这里指活跃社会和安定社会的做法。 【译文】 陈元方十一岁时,拜访袁公。袁公问他说:"令尊在太丘县任职时,远近的人都称颂他,他是怎么治理的呢?"元方说:"老父在太丘时,对强者就用恩德来安抚他,对弱者就用仁爱来抚慰他,放手让他们安居乐业,时间久了,就越来越大受到敬重。"袁公说:"我过去曾经做过邺县县令,正是用的这种办法。不知道是你父亲效法我呢,还是我效法你父亲?"元方说:"周公、孔子生在两个不同的时代,他们的礼仪举止,虽然相隔很远也如出一辙;周公没有效法孔子,孔子也没有效法周公。" 【评析】 陈纪是陈寔的儿子,也继承了父亲的美德,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才,也是从小就十分出色。一次他去拜访袁宏,袁宏也是一个朝廷官员。袁宏想用言语诱导他评论自己和他的父亲,这个问题很难回答,稍微不慎不仅颜面尽失,而且又会得罪袁宏。想是袁宏并非真正想知道是谁学了谁,而是有意为难陈纪。谁曾想小小的陈纪脱口而出:"周公和孔子是不同时代的人,为官及处世方式却一样可以理解,但是谁也不是谁的老师!"如此巧妙的回答既照顾了对方的尊严,又保存了自己的体面,落落大方、不损人也不损己,想必袁公听了,定会暗暗点头称奇。 王导晚年难得糊涂 【原文】 丞相[1]末年,略[2]不复省事,正封[3]箓诺之。自叹曰:"人言我愦愦[4],后人当思此愦愦。" 【注释】 [1]丞相:即王导。 [2]略:全;几乎完全。 [3]封:封事,一种密封的奏章。 [4]愦愦(kuìkuì):糊涂、忙乱。 【译文】 王导到了晚年,几乎不再处理政事,只是在密封的奏章上签字同意。自己感叹地说:"人家说我老糊涂,后人当会想念这种糊涂。" 【评析】 王导平日性情谦和宽厚,孜孜不倦地为朝廷奉献自己的毕生才能,为国事操劳,一生政绩突出。到了晚年便不怎么去管理政务了,对于手上的文书也只是签字画押,别人说他糊涂是因为,他一生心都在国事上,为之操劳,创下的功绩却又放手不管了,而国家也需要他去扶持。王导却说"后人会怀念我这种糊涂的"。从一方面说,人老了,平生都为国家忙碌去了,谁都想好好休息,好好安度晚年。另外,朝廷最担心的还是你个人显赫功绩、威望权力是否会威胁到别人。培养新人,放手让有才者发挥他们的才能给国家创造财富,为国家的发展做更多的贡献,这才是王导晚年的思想。 王珣与张玄情好日隆 【原文】 王东亭与张冠军[1]善。王既作吴郡,人问小令[2]曰:"东亭作郡,风政[3]何似?"答曰:"不知治化何如,唯与张祖希情好日隆耳[4]。" 【注释】 [1]王东亭:即王珣。张冠军:张玄,字祖希。曾任冠军将军。 [2]小令:指王珉,王珣的弟弟,曾接任王献之中书令职务。人们称二人为"大小王令"。 [3]风政:教化政绩。 [4]"不知……隆耳":张玄当时才学名望都很高,王珉借言王珣和张玄的深厚交情,巧妙地赞美了王珣。 【译文】 东亭侯王珣和冠军将军张玄关系比较好。王珣担任吴郡太守后,人们问王珣的弟弟王珉说:"东亭担任郡太守,社会风气和政绩怎么样?"王珉回答:"不知治理得如何?只知道他和张玄的交情一天比一天更深厚了。" 【评析】 文中王珣弟弟的回答并没有从正面说明,而是从侧面去说的。说他和张玄的关系日益密切了,王珣为官素来清廉、不畏权势,且德才兼备、受民称颂;而张玄也是吴地名士中的优秀人物,不仅学识丰富、博古通今,还擅长工画,为当代名流所看重,而且他这个人平易近人。所以说王珣弟弟说他们俩的关系好,第一个是说"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",让别人放心。更重要的是说明当地安居乐业、百姓和睦,要不然王珣怎么还会有工夫去和朋友谈书论画增进友谊呢? 殷仲堪居官不违操守 【原文】 殷仲堪[1]当之荆州,王东亭谓曰:"德以居全为称[2],仁以不害物为名。方今宰牧华夏[3],处杀戮之职,与本操将不[4]乖乎?"殷答曰:"皋陶造刑辟[5]之制,不为不贤;孔丘居司寇[6]之任,未为不仁。" 【注释】 [1]殷仲堪:晋陈郡长平(今河南西华东北)人,曾任都督荆益宁三州军事、荆州刺史,后与桓玄相攻伐,兵败被杀。 [2]居全:这里指具备完美的德行。称:称号;名称。 [3]宰牧:管理、治理。华夏:本指我国中原地带,这里指东晋中部的荆州一带。 [4]本操:一贯秉持的操守。将不:表示推测,意思偏向于肯定,相当于"莫非""大概"。 [5]皋(ɡā)陶:舜时的法官。刑辟:刑法。 [6]司寇:春秋战国时掌管刑狱、纠察的官。孔子曾担任鲁国司寇。 【译文】 殷仲堪正要到荆州去就任刺史之职,东亭侯王珣问他说:"德行完备称为德,不害人叫做仁。现在你要去治理中部地区,处在有生杀大权的职位上,这和你原来的操守恐怕违背了吧?"殷仲堪回答说:"帝舜时的法官皋陶制订了刑法,不算不贤德;孔子担任了司寇的职责,也不算不仁爱。" 【评析】 殷仲堪生性质朴,认为清贫是读书人的本分。而那时候却让他去担任荆州刺史,刺史一职在所在州郡的权力是最大的,经常会涉及人命官司以及官场的尔虞我诈。所以王珣问他是否有违他原来质朴的本意,而殷仲堪拿历史上的人物打了个比方来突出他的志向。皋陶以正直闻名天下,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,所以殷仲堪说,皋陶被授权制定了法律制度,没有人说他因为这个不贤,而孔子去担任了司寇一职的高官,也没有人因此说他是不仁。他的意思就是说,那我去当这个荆州刺史也没有什么不妥。殷仲堪虽是质朴,却也有着一番宏图志向,期望能发挥所长为国家多做贡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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